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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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常州市武进和平橡塑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常州市康润金属有限公司 常州市德美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04执恢239号 常州市武进和平橡塑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常州市康润金属有限公司、张伟忠、陈玲、常州市德美机械有限公司、李雪琴: 申请执行人李雪琴与被执行人常州市武进和平橡塑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常州市康润金属有限公司、张伟忠、陈玲、常州市德美机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为(2014)钟商初字第802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现申请人已收到执行款4928941.05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张燕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卢瑶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