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金碧辉煌门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91.2万元;

二、查封被申请人张秋风、***名下位于XXX的房屋;查封被申请人张秋风、***名下位于XXX的房屋;查封张秋风、***名下位于XXX的房屋;

三、冻结江苏金碧辉煌门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州市野徐镇工业园区的拆迁补偿权益(含安置房及拆迁补偿款)9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8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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