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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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龙东大道支行 上海乐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嵊泗县永盛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亲合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江苏苏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14143.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92元,减半收取896元,由原告***负担206元,被告江苏苏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90元。被告江苏苏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