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六盘水来新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水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221执保167号 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六盘水来新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4168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221民初2713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