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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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浙江巴赫厨具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原告浙江巴赫厨具有限公司自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退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