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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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家快配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被申请人***为本院(2019)粤0605执28393号案的被执行人,***在其对被执行人佛山市家快配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尚未缴纳的出资300万元的范围内,对本院(2018)粤0605民初247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佛山市家快配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追加被申请人***为本院(2019)粤0605执28393号案的被执行人,***在其对被执行人佛山市家快配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尚未缴纳的出资300万元的范围内,对本院(2018)粤0605民初247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佛山市家快配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追加被申请人***为本院(2019)粤0605执28393号案的被执行人,***在其对被执行人佛山市家快配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尚未缴纳的出资400万元的范围内,对本院(2018)粤0605民初247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佛山市家快配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