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五里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宏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奉广家具(上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宏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奉广家具(上海)有限公司货款385597元; 二、被告上海宏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奉广家具(上海)有限公司2017年5月9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期间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8559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 本案案件受理费3616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