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掖市永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张掖市永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401927.33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186元,减半收取4593元,由原告***负担1165元,被告张掖市永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428元。被告负担的受理费直接给付原告。本院给原告退还受理费459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