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笋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浙江笋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0年4月13日解除;

二、被告浙江笋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房屋租金28208.88元、违约金34454.79元,合计62663.67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180元,减半收取1090元,由原告***、***负担372元;被告浙江笋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1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11-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