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盐步支行 广东广佛智城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广东广佛智城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8154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申请人***的银行存款62000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盐步支行,账号:62×××76)。 案件申请费1427.73元,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