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三宝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蒙城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安徽三宝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蒙城分公司财产损失30600元; 二、驳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蒙城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5元,减半收取282.5元,由***、安徽三宝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