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攻石汽车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沿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度勇智能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沿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攻石汽车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合同款项人民币347,200元; 二、驳回原告攻石汽车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672元,由原告攻石汽车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976元,被告上海沿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7,69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