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万盛通物流有限公司 沧州临港昌骅运输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黑山县金燕经贸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内赔偿原告***财产损失等各项损失共计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经法院过付);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超出交强险分项限额的财产损失、评估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8262.94元(38932.50元-超出诉讼请求数额669.5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经法院过付); 三、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超出交强险分项限额的财产损失、评估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597.06元(6712.50元-超出诉讼请求数额115.4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经法院过付);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2元,减半收取48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证明;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972元,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