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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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保证金2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货款8994元,原告***向被告***返还23件货物(具体货物详见《东莞亿客家具有限公司样品订单》),不能返还货物的,相应扣减应返还的货款;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209元,被告***负担30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