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保证金2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货款8994元,原告***向被告***返还23件货物(具体货物详见《东莞亿客家具有限公司样品订单》),不能返还货物的,相应扣减应返还的货款;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209元,被告***负担30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11-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