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红蔻物流有限公司 广西通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浙江万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刘万金对被告上海红蔻物流有限公司享有104,494.30元的债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527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上海红蔻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9-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