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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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无为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无为志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52800元的冻结或对其他等值财产的冻结、查封; 二、解除对担保人李小群名下皖B×××××东风日产牌小型普通客车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