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罚金 |
| 法院 | 阳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823执765号 蔡纪欢: 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蔡纪欢刑事罚金一案【执行依据: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2020)粤1823刑初51号刑事判决书、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18刑终205号刑事裁定书确定,执行案号:(2020)粤1823执765号】,执行内容为:罚金10000元。现已执行完毕,本案已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