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汉甲美容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经营权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07民初17048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孔伟,上海吉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汉甲美容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田千里,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鲍巧妮,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上海汉甲美容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9-19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