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恒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担保物权纠纷 |
| 法院 | 绛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绛县飞龙花苑小区西南角的房产(房产证号为绛房权证2009字第XXXX号)及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绛国用2009第XXXX号),申请人***、***对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有权在借款本金4000000元及利息(按双方约定年利率12%计算,自2019年4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10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