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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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于2019年11月7日解除; 二、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000元; 三、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5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列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85元,减半收取3043元,由原告***、***负担1500元,被告***负担154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