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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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宾阳县支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陆的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宾阳县支公司所有的18000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资金,或者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陆的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宾阳县支公司所有的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