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闽清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3000元(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查控的财产为限),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00元(开户行:xxxxxx,账号:62×××03),期限为一年。

申请延长查封、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

案件申请费5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4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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