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209民初1756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生,住***。

原告***与被告***、***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6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8月28日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4120元,减半收取计206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0-8-28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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