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梓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丰恒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骗取出口退税罪 |
| 法院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单位上海梓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 二、被告人赵2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被告人赵2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