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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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人民币354500元及逾期利息(以354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6%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20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7-1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