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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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0121民初5075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长丰县,现居住于长丰县。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2020年11月9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50元,减半收取175元,由***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11-9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