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天合生态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江西天合生态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下列樟树:Q0293、Q0029、Q0349、Q0361、Q0234、Q0416Q0236、Q0377、Q0251、Q0285、Q0078、Q0315、Q0042、Q0001、Q0005、Q0286、Q0169、Q0406、Q0079、Q0363、Q0378、Q0394、Q0006、Q0284、Q0374、Q0358、Q0327、Q0347、Q0353、Q0372。

二、被执行人江西天合生态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7-11-14
发布日期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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