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瀚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辽0103民初15828号 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瀚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罗小波,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俉桐,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瀚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于2019年11月5日立案。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瀚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本院指定期限内未缴纳诉讼费。 本案按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瀚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孙丽艳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曹香凝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