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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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人工费14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4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5月6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10元、保全费127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320元,由被告***负担4262元,被告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7-3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