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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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942.80元,由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