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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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40000元; 二、查封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衡阳市雁峰区××乡××村××组××室××商品房××㎡,产权证号:湘(2018)衡阳市不动产权第xxxxxxxxxxxx号) 案件申请费47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8-6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