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凡学(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5民初4268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凡学(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殷彤彤,职务不详。

原告***诉被告凡学(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3日立案受理,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未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2019年9月9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9-9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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