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20万元或查封、冻结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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