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9民初1561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被告兼***的委托代理人:金楠(***之夫),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原告***与被告***、金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8-14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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