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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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1民初590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二、三、五项; 二、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1民初590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四项; 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人民币18,603.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233元,由***负担人民币2,116元,***负担人民币3,11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406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官助理许力婷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