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青0104执2379号

申请执行人王健与被执行人唐祖鑫、吴玉强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青0104执237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出资款30000元。我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11月16日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同日被执行人将案款3000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费350元已交至法院。现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结案。

本院认为,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青0104执237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实现。本案执行费35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青0104执2379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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