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市大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武汉市大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物业管理费1,667.55元。

申请费17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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