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中瀚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川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武汉市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武汉市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8年3月8日签订的两份车辆挂靠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市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支付欠款528912.4元。 三、被告***不履行第二项的还款义务时,原告武汉市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对被告***的鄂A×××**号车和鄂A×××**号车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原告武汉市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820元,由原告武汉市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负担455元,被告***负担4365元(原告武汉市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应负担的费用支付给原告武汉市胜祥旺建筑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