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镇平县力源热电有限公司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江增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2020)豫1324民初112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重庆江增机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2096元,减半收取16048元,由重庆江增机械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2096元,减半收取16048元,由重庆江增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8-26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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