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德州佐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德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402执保1514号

申请保全人:德州佐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敏,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德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东。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37×××67账户存款93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0)鲁1402执保1514号案件完全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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