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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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257777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809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