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阳泉昌达混凝土搅拌站
阳泉市科翔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亚昊经贸有限公司
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阳泉市亚昊经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阳泉市城区桃北中路28号科技大厦(原科技活动中心)八层至十层。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止)。

查封期间不得毁损、转让、抵押、变更登记或在查封物上设立一切导致物权可能发生变动的权利。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6
发布日期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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