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潮龙焊接机电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民终1420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上海潮龙焊接机电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应友春,执行董事。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上海潮龙焊接机电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6民初92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9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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