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咸阳远东投资有限公司北源新城分公司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安银行北门支行存款人民币520969.48元冻结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