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津支行 内江市颢天元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隆辰辉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