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烟台新亚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雾中天茶业有限公司 烟台川浩宇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登记在烟台新亚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烟,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共计4105.75平方米,烟房房权证芝字第**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7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