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泰州市金吉鸟加倍健身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202执1644号

毛慧、王霞、周顺、泰州市金吉鸟加倍健身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毛慧、王霞与被执行人周顺、泰州市金吉鸟加倍健身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至此,本院(2020)苏1202执1644号案件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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