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0104民初15469号 原告:安徽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耀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潇文,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莹,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徽万达康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培雄。 原告安徽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万达康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3日立案,原告安徽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安徽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1-2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