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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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账号为6228××××8014的存款70790元。 案件申请费727.9元,由申请人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1-5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