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旭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111民初36519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江西省乐平市,

原告:广州市旭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

原告***、广州市旭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3日立案。原告***、广州市旭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广州市旭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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